時間:2019-11-07 來源:紅纓教育 作者:客戶中心 點擊:次
家長把孩子送到幼兒園,
是希望孩子在幼兒園里能健康快樂地成長,
但是學齡前的孩子年齡小,
自我保護能力差,意外傷害事故最易發生,
這是幼兒園的管理者最擔心的事情。
案例分析
王先生的孩子入托在一所私人辦的幼兒園里。某一天,離園時間,王先生接出孩子,在門口碰到了久未碰面的張女士,兩人便在門口聊了起來。孩子則自己返回了滑梯玩耍,在這個過程中王先生的孩子從滑梯上摔了下來。園方將孩子送到醫務室,保健醫檢查后發現孩子的胳膊骨折,孩子又被送到了某醫院治療。等孩子出院后,王先生就要求幼兒園賠償一些費用……
一旦事故發生,責任認定是一個難題。
由此引發的糾紛屢屢不斷,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現象。
園方與受害兒童家長,長時間陷于糾紛,不僅于事無補極易激化矛盾,同時也讓身體受傷的孩子心靈再次遭受傷害,有的甚至影響到孩子的健康成長。
如何防范幼兒園安全事故的發生呢?
一、減少經營中的合同風險
幼兒園在經營中需要經常簽訂食品采購、器械采購、房屋租賃等合同。對這些合同進行簽訂前的審查、風險評估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和避免經營中的各種法律風險,才能保證幼兒園正常經營和發展。
二、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
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幼兒園正常經營的制度保障。主要包括:幼兒接送制度、健康檢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藥品保管制度、食品驗收制度、設施安全檢查制度、門衛管理制度、教室安全管理制度等。幼兒園規章制度作為教職工的行為準則,直接關系到幼兒的安全。同時,這些規章制度在實施過程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如在執行幼兒接送制度,園方應與門衛、園方與接送幼兒的家人簽訂責任書。在執行幼兒健康檢查制度時,如果有特殊體質,監護人應及時與園方聯系、說明,有利于家、園雙方在思想行為上引起高度重視。又例如在“幼兒被遺忘在校車里悶死”事件中幼兒園有完善的幼兒交接制度,老師發現異常的匯報,以及追蹤回訪制度等,可以避免這類事件的發生。
三、專職或兼職的負責人
幼兒園管理中應該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負責法律風險防范的人員,承擔并監督落實規章制度中有關法律風險防范的規定,及時發現并處理幼兒園經營中的安全隱患和事后總結,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的職責。
四、建立應急預案的機制
幼兒園應建立幼兒意外傷害事故處理的應急機制或預案,分工明確、程序清晰、迅速合理,以免使其受到更大的傷害。如遇到發生事故,應盡量保持冷靜,迅速尋找合理的解決方法。平時幼兒教師、保育員、以及其他工作人員,都應學習簡單的包扎、傷口處理、損傷護理等簡單可行的應急救護知識及措施。當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正確的護理幼兒,同時幼兒園要及時主動與家長聯系,取得家長的支持與配合。如沒有及時通知,幼兒園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
由于幼兒的自控意識和能力較差,教師在組織和開展幼兒活動時,必須增強責任心和安全意識,全身心地投入教學活動的管理,時時刻刻保持對活動過程的嚴謹監控,密切關注幼兒活動狀態,對幼兒進行合理的指導,發現問題要及時消除隱患和進行糾正,減輕潛在的活動風險。并學習一些幼兒園安全法律知識,不僅可以有效規避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患于未然。即便事件發生了,也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妥善的處理。
六、風險轉移購買校方責任險
風險轉移就是通過將責任轉移到第三方來降低風險的可能性或嚴重性,或者分擔一部分風險。目前我國幼兒園保險的險種主要有園方責任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園方責任險,是由學校作為投保人,因校方過失導致學生傷亡的事故及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學校也是受益方,是一種責任保險。園方責任保險,對于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學生事故,保障幼兒和幼兒園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