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3-03 來源:紅纓教育 作者:客戶中心 點擊:次
同事小趙的女兒本學期上大班了,但小趙發現班里不少孩子去上“學前班”了,一些留下來的孩子也紛紛報了園外的“幼小銜接班”,學拼音、學識字、學計算、學英語。要不要給孩子報“幼小銜接班”這件事讓小趙左右為難。她一直認同幼兒園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的觀念,可聽到周圍家長的種種議論,比如,“幼兒園什么都不教、‘上面’不讓教!”“孩子上小班、中班時玩玩還可以,上大班就不能馬虎了,還是送到‘幼小銜接班’讓人放心。”“別人家孩子提前學了,你家孩子不學,肯定跟不上,成績不好,到時候你后悔就晚了。”她就像《虎媽貓爸》中的畢勝男那樣,突然感到了緊張和恐慌。最后,小趙還是給孩子報了兩個“幼小銜接班”,加入了“虎媽”的隊伍。
看到不少類似的情況,我們不由得發出一聲聲感嘆——家長為什么會拋棄曾經擠破頭都要送孩子進去的優質幼兒園?家長為什么不信任幼兒園的幼小銜接工作,而對“小學化”的“幼小銜接班”趨之若鶩?
我想,原因應該是多方面的。比如,一些社會培訓機構進行了夸張的宣傳,懂得投家長所好;一些小學過于強調每一次考試分數的高低;一些家長急功近利、盲目跟風;社會上還沒有普遍建立起對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合理期望……以上都是幼兒園和幼教工作者身處其中的外部環境,此外,我們是不是也需要反思~下幼教領域自身的問題呢?
我們看到,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的要求在傳達、解讀和落實中出現了某些“走樣”甚至“變形”的情況。在這里僅舉兩例。
變形一:幼兒園越不教知識,就越規范、越專業。有的基層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或園長要求幼兒園活動室嚴禁出現漢字和數字,更不能教幼兒識字和計算。理由是,這些都屬于小學教育內容。
2011年《教育部關于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的確有這樣的要求:“嚴禁幼兒園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如果斷章取義,我們很容易將其理解為“凡是小學教育中有的內容,幼兒園都不能涉及,不管以什么形式”。難道幼兒只有在年滿6周歲、踏進小學校門的那一刻起才能開始學習漢字和數字?結合《通知》的上下文,我們可以看到這一要求總的精神是“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糾正‘小學化’教育內容和方式。”兒童的心理發展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具有連續性和階段性特點,文字意識、閱讀能力、數概念等都有一個逐漸萌發的過程。因此,當幼兒對生活中常見的漢字、數字感興趣,在游戲中有使用漢字、數字的需要時,教師可自然而然、適時適度地引導幼兒學習這方面的知識。我們要禁止的是幼兒園采用集體教學形式、按照事先規定的教學進度系統地教授小學教育內容、進行“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注意到,江蘇省人大常委會2012年通過的《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的規定更加具體:“禁止以集中授課方式實施漢語拼音以及漢字讀寫訓練、數字書寫運算訓練、外語認讀拼寫訓練。”
變形二:幼兒就應該天天自由地玩,幼兒園不要開展有目的、有計劃的教學活動。理由是,幼兒園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如果進行有目的、有計劃的教學,一定會犧牲只有游戲才能帶來的童年的快樂和幸福。
這顯然是錯誤地將“幼兒園游戲”與“玩”劃上了等號,而且將游戲與教學對立起來了。《幼兒園工作規程》明確指出,幼兒園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寓教育于各項活動之中”。幼兒園游戲與“玩”不能簡單地劃等號。《通知》的說法是,“要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靈活運用集體、小組和個別活動等多種形式……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發展。”可見,游戲與集體、小組和個別活動并不對立,游戲與教學更不矛盾,它們之間應該是融合在一起的,鑄成的是“一枚硬幣”的兩面——在幼兒看來是游戲,在教師看來是教學。相信《發展適宜性游戲:引導幼兒向更高水平發展》一書中關于超市單詞書的例子會對我們有所啟發:為支持幼兒開展高水平的、復雜的游戲,教師為幼兒感興趣的“超市”主題活動制作了一本包含重要單詞的單詞書,其中包括各種食物的圖片及名稱,幼兒在玩“超市”游戲寫購物清單時可以自由地使用它們,開展適合自己的書寫活動,從而使游戲內容更加豐富和深入。
總之,我們既要防止和糾正“小學化”,也要避免走極端。一方面,在基礎教育的大視野下,幼兒園要追求情感、態度、能力、知識、技能等“多要素目標”的達成。另一方面,幼兒園要不斷探索將幼兒的游戲、生活與教學有效融合起來的實踐智慧,努力使每一名幼兒在幸福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于身心發展的經驗,以幫助他們做好全面的入學準備。
(供稿:張潔瓊 校對:張潔瓊 郭彤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