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7-13 來源:紅纓教育 作者:客戶中心 點擊:次
幼兒教育·教育科學版 2014年05期
作者:楊偉鵬
本研究對2000年以來國內外幼兒游戲治療的相關實證研究文獻進行梳理,結果發現,(1)幼兒游戲治療的對象一般是行為及心理發展存在障礙的幼兒。(2)已有游戲治療多采用倒返實驗設計,通過多基線比照考察干預效果。(3)幼兒游戲治療干預措施多樣,較典型的治療方案是“兒童中心游戲治療”,國內有研究者對此從多角度進行了探索,但程序尚沒有十分系統化。(4)有研究者對游戲治療評估工具的信效度和已有游戲治療效果進行了檢驗,發現效果良好。最后,本研究對幼兒游戲治療實證研究的趨勢進行了展望。
幼兒游戲治療;實證研究;回顧及展望
游戲治療起源于20世紀20年代精神分析學派,當時,弗洛伊德等人嘗試將精神分析理論用于分析兒童。隨后,他的女兒Anna和學生Klein將這種方法用于心理障礙兒童的治療,進而開展了基于治療實踐的實證研究。〔1〕20世紀七八十年代,游戲治療開始被用于兒童心理治療。〔2〕近年來,在西方發達國家,游戲治療已被廣泛應用于兒童心理障礙與行為異常的治療,并因其所具有的獨特優勢,成為治療兒童心理障礙的主要方法之一。〔3〕美國游戲治療協會對“游戲治療(Play Therapy)”的界定是,“接受過培訓的游戲治療師通過理論模型的系統使用來建立一個人際交往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治療師幫助當事人預防或解決某些心理困擾,以促進其成長和發展”。〔4〕幼兒游戲治療主要用于3至8歲幼兒,①治療過程是在自然情境中進行的,主要目的在于通過為其提供表達經驗和感受的機會,幫助其自我引導、自我痊愈。〔5〕
實證研究是通過直接與非直接觀察或體驗的方式來獲取知識的一種途徑,能形成較為客觀可靠的成果。〔6〕本研究中所指的“幼兒游戲治療的實證研究”,是指基于特定理論,設計游戲治療方案并付諸實施,且得出有證據支持的研究結論的研究。它不同于基于純理論或主觀想法的思辨性研究。實證研究對于優化幼兒游戲治療策略、檢驗幼兒游戲治療效果、推廣幼兒游戲治療應用等,都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本研究對2000年以來國內外幼兒游戲治療的相關實證研究進行梳理,以理出已有研究的基本脈絡,并嘗試厘清進一步研究的空間。
一、幼兒游戲治療對象的類型
國內幼兒游戲治療案例主要是針對行為及心理發展存在障礙的幼兒。邱學青(2001、2007)先后對一名孤獨癥小班幼兒和一名邊緣兒童分別實施兒童中心游戲治療(Child-Centered Play Therapy, 以下簡稱CCPT),〔7〕關少化等對存在多種行為及心理問題的幼兒實施過游戲矯正研究(關少化,2003),毛穎梅等(2012)采用兩種游戲治療方式對一名孤獨癥幼兒進行了干預研究。〔8〕
國外幼兒游戲治療所針對的幼兒類型更為廣泛。Terri A. Scott等人(2003)采用個體兒童中心游戲治療調節受性虐待幼兒的情緒、自我概念和社會能力,〔9〕Suzan Danger和Garry Landreth(2005)采用兒童中心團體游戲治療法對存在表達困難的學齡前幼兒進行干預,〔10〕Dee C. Ray等(2009)對攻擊性幼兒實施過兒童中心游戲治療,〔11〕 Baggerly J和William W. Jenkins(2009)對無家可歸的兒童①進行過游戲治療研究,〔12〕Sue C. Bratton等(2013)對開端計劃項目(Head Start)中存在破壞性行為的幼兒實施過游戲治療。〔13〕
以上這些幼兒游戲治療研究案例可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針對個別幼兒實施的游戲治療,屬于個案研究;另一類是針對存在相似行為或心理問題的幼兒群體實施的多樣本研究,其中有的是分別進行的個體治療,有的是團體實施的游戲治療,但都包含較多樣本。
二、幼兒游戲治療的研究設計
已有幼兒游戲治療實證研究多采用倒返實驗設計,通過多基線比照考察干預效果。例如,關少化等的研究采用了典型的A1B1A2B2倒返實驗研究(關少化,2002),具體過程是:(1)確定幼兒問題行為。(2)進行基線觀察的階段1(A1)。(3)實施矯正游戲的階段1(B1)。(4)進行基線觀察的階段2(B2)。(5)實施矯正游戲的階段2(B2)。
基線比照的資料可能是定性的觀察記錄,也可能是運用定量工具測查統計所得。邱學青對一名幼兒園處境邊緣兒童實施過游戲治療,其研究設計為:(1)通過觀察、訪談及作品分析等方法,收集個案資料。(2)在游戲室中對其先后共進行了十次游戲治療,每次40分鐘。(3)對治療進行全程錄像,再將錄像轉錄成文字,通過統計分析形成研究結果(邱學青,2007)。其中,運用了游戲治療觀察工具(Play Therapy Observational Instrument, PTOI)以觀察這名邊緣兒童的基本言談舉止、社會性行為和社交策略運用的情況。高峻嶺和Karl Ho(2002)在對單親幼兒實施親子游戲治療前后,運用《親子移情反應表》(Empathy in Adult Child Interaction,MEACI)、《 Porter父母接受度表》(Porter Parental Acceptance Scale,PPAS)、《父母應激指數表》(Parenting Stress Index,PSI)和《親子問題清單》(Filial Problem Checklist,FPC)來收集數據。〔14〕
個案干預研究和群體實驗研究存在一定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個案研究中,多是通過對干預前后幼兒情況的比照,來發現幼兒的發展變化。群體實驗研究則多設置有實驗組和對照組,通過對兩組的比較得出干預效果結論。毛穎梅等(2012)對一名孤獨癥幼兒進行過兩種游戲治療干預,采用的是多處理實驗設計中常用的A-B-C-B-C設計。〔15〕其中A為基線期,B為指導式游戲治療干預階段,C為非指導式游戲治療階段。階段A,觀察、記錄個案在游戲室里游戲時的溝通情況和刻板行為表現。階段B、C,觀察、記錄個案在接受研究者的指導式和非指導式游戲治療后,溝通情況和刻板行為的表現,再通過對干預前后幼兒行為表現差異的比較,判斷游戲治療的效果。高峻嶺和Karl Ho(2002)的研究則設置了實驗組和對照組,并對治療前后實驗組與對照組的差異進行了協方差分析。〔16〕當然,受樣本條件的局限,一些群體實驗研究也可能未設置對照組,只比較了干預前后的差異。例如Baggerly J和William W. Jenkins(2009)對36名無家可歸的兒童實施的個體兒童中心游戲治療(CCPT),每名兒童每周接受45分鐘治療,一學年中,平均每名兒童接受了14次治療,在第一次游戲治療之前和最后一次游戲治療之后,研究者通過《Boxall兒童發展量表》(Boxall Profile),評估治療前后兒童情感、行為和社會交往的發展變化情況。〔17〕
三、幼兒游戲治療的干預措施
在游戲治療報告中,研究者一般都會對干預過程做出較詳細的說明。由于治療所依據的理論有所不同,研究者們進行游戲治療的方案也是多種多樣的。
較為典型的游戲治療方案是“兒童中心游戲治療”(Child-Centered Play Therapy,CCPT),也稱“案主中心游戲治療”(Client-Centered Play Therapy)或“非指導式游戲治療”(Non-Directive Play Therapy)。這一治療方案有相對固定的程序,Garry Landreth(2002)在《游戲治療:關系的藝術(第二版)》一書中對其有詳盡的描述。Baggerly J等將CCPT程序的實施原則表述為:(1)無條件地給予尊重、同情并真誠以待。(2)允許幼兒主導游戲。(3)追蹤幼兒的游戲行為。(4)反思游戲內容和幼兒的情感。(5)返還責任(returning responsibility)。(6)鼓勵并幫助幼兒建立自尊。(7)促進理解。(8)設置治療限制。〔18,19〕游戲治療需要為兒童提供獨立的房間,房間里應配備有供游戲使用的玩具。Garry Landreth推薦使用的玩具包括現實生活中常見的玩具、可用于表現攻擊性行為的玩具以及可供創造性表達和情感釋放的玩具。同樣地,Sue C. Bratton等(2013)對開端計劃項目(Head Start)中存在破壞性行為的幼兒實施的游戲治療也嚴格遵循Landreth(2012)提出來的原則和方法,但每組游戲幼兒人數和人均接受治療的次數有所區別。〔20〕與此類似的還有Suzan Danger和Garry Landreth(2005)對存在語言表達困難的學齡前幼兒實施的兒童中心團體游戲治療(Child-Centered Group Play Therapy, CCGPT),〔21〕Dee C. Ray等(2009)對攻擊性幼兒實施的CCPT治療。〔22〕
國內也有類似的游戲治療研究,但相比起來,治療程序并不十分嚴格與系統化。例如,邱學青(2007)對一名處境邊緣幼兒實施的游戲治療方案與CCPT類似。她在游戲室中對這名邊緣幼兒進行了十次游戲治療,每次40分鐘。她認為游戲治療的重點在于給幼兒營造一個寬松、自由而安全的環境,讓他將內心的恐懼、緊張、焦慮等消極情緒發泄出來。同時,其他被邀請來治療室一起游戲的同齡同伴的積極參與和接納幫助接受治療的幼兒學習與人交往的技巧。〔23〕為了比較指導式游戲治療(Directive Play Therapy)和非指導式游戲治療的效果,毛穎梅等(2012)從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對接受治療的幼兒進行了共計28次的游戲治療干預觀察和6次的自由游戲觀察(根據個案的出勤情況每周安排2~3次),每次游戲時間均為30分鐘。〔24〕其中,指導式游戲治療階段B1是7~13次,非指導式游戲治療階段C1是14~20次,指導式游戲治療階段B2是21~27次,非指導式游戲治療階段C2是28~34次。游戲治療地點選在開展融合教育的幼兒園中的游戲室。游戲室約30平米,分為沙盤區、建構區、娃娃家區、音樂區等四個區域,室內有積木、拼圖、套筒、球、沙子、塑膠動植物及人偶、布娃娃、廚房工具等玩具。
另外,國內還有研究者采用自創游戲進行游戲治療。葉平枝(2003)對社交退縮幼兒進行過游戲治療研究,她的游戲設計思路是:根據治療對象的特點,選擇合適的切入點,設計具有針對性的系列幼兒集體游戲。這些游戲包括角色游戲、音樂游戲、體育游戲等,情節設計側重于角色扮演、同伴交往和合作,目的在于增強幼兒的自信和交往能力。在系列游戲中,角色設置由少到多,玩法由簡單到復雜,游戲之間的銜接根據治療對象的變化循序進行。游戲矯正包括兩個矯正過程,每個過程分三個階段進行,每階段包括一周五次的游戲矯正,其中,每天上午為自然觀察時間,下午開展一次游戲,每次游戲時間為30分鐘左右。〔25〕
可以看出,國外的游戲治療方案大多基于已有研究進行,往往采用系統化設計方案,研究程序相對比較規范。國內的游戲治療則不是很嚴格,對游戲治療概念的界定比較寬泛,因此出現了自創的類似于集體游戲治療的研究。關于游戲治療的時間,研究者一般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目前尚無統一規定。
四、幼兒游戲治療效果的評估
游戲治療是否有效,是研究者們較為關心的問題,有不少綜述類報告專門對之進行了探討。
一是如何評估幼兒游戲治療的效果。Stephanie L. Brooke(2004)評介了三種系統的游戲治療評估方案或工具:發展性游戲評估(Developmental Play Assessment)、馬爾薩克互動方法(Marschak Interaction Method)和家庭系統測驗(Family Systems Test),〔26〕其中涉及到三種評估方案的信度和效度。當然,從已有實證研究中可以發現,針對不同研究對象,游戲治療所采用的評估工具及設計也有所不同,但大部分采用時間對照、平行對照的方法。
二是已有相關研究對幼兒游戲治療是否有效進行了評估。Sue C. Bratton和Dee C. Ray(2000)對自1942年以來共計82項實證性游戲治療研究進行了全面的文獻綜述。〔27〕通過文獻梳理,他們得出了這樣的結論:盡管游戲治療的實驗研究并不十分詳盡,但在個體自我概念形成或重構、行為改變以及認知能力、社會技能協調和焦慮情緒調適等方面,游戲治療已被證明是一種有效的方法。即便這些研究并非毫無局限,但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說明,游戲治療對于治療各種背景下的多種困難兒童都是一種有效的選擇。
除此之外,Dee C. Ray和Sue C. Bratton等人(2001)又對94項有關游戲治療、親子治療(Filial Therapy)、混合游戲治療及親子治療 (Combined Play Therapy and Filial Therapy)的實證研究做出元分析,發現游戲治療對于兒童心理和行為治療效果很好,尤其是當父母參與其中時,治療的效果更佳。〔28〕
五、對幼兒游戲治療實證研究的評價與展望
國內外已有幼兒游戲治療的實證研究已經相當豐富,但相比于游戲治療這個已存在了70多年①的研究方法,這些實證研究還是遠遠不夠的。〔29〕目前,游戲治療在范疇界定、程序規范化、效果確切化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國內這方面的研究規范也尚未確立,亟待解決。
當然,國內外關于兒童游戲治療的研究同樣都存在著一些問題,包括:(1)兒童游戲治療的相關研究對3~8歲的幼兒關注不夠。對于發展水平較低的幼兒來說,游戲治療在實施和效果評估上都需要作針對性的設計,不宜與大齡兒童的游戲治療等同看待。(2)已有對游戲治療效果的研究,往往只是將實驗組和無干預的控制組作對照,這并不能證實游戲治療比其他傳統的兒童行為干預等更有效。(3)現有對幼兒游戲治療效果的實證研究多只報告治療前后比照出的短期效果,很少有做長期療效追蹤的研究。
因此,未來幼兒游戲治療研究的開展可以考慮如下幾點:(1)更加重視以幼兒為對象的游戲治療研究,探索更適宜的幼兒游戲治療方案。(2)可以設置采用其他傳統方法進行治療的對照組,通過實驗組與對照組的比較,驗證游戲治療是否存在療效上的優勢。(3)對幼兒游戲治療效果進行追蹤研究,從而驗證游戲治療方案對于幼兒的促進作用是否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