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園固定資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完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責任
(1)幼兒園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層層簽訂固定資產管理責任書。園長是幼兒園固定資產管理的總負責人,財產保管員為具體管理負責人,各部門、辦公室、班級人員為具體財產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訂固定資產各級管理人員職責,每學期與各班級簽訂固定資產責任卡,使各部門、各班級人員明確各自負責的內容和要求。
(3)成立幼兒園固定資產管理清查小組,制訂清查小組職責, 協助財產保管員,實施好固定資產管理與清查的整個過程,并對下一年固定資產管理提出建議。
二、固定資產的采購、入庫、調撥
(1)購置的物品單必須有申請人、總務主任、幼兒園負責人三人的簽名。
(2)對于社會捐贈物品要及時入賬,并附有捐贈協議和交接清單。對已投入使用,但未辦理交接手續的固定資產,可按市場估價入賬。
(3)固定資產需要轉移的,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協調處理,填寫“幼兒園設施設備調撥單”,經調出、調入部門管理負責人簽字后,再由調撥負責人以及單位負責人確認。
三、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1)各部門、班級應根據責任書內容落實對固定資產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過程中,要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和定期檢查,確保完好,如有損壞要及時報損維修。
(2)財產保管員對于公共固定資產的使用要時常檢查、清點。根據各部門固定資產的報損情況,及時安排人員維修。
(3)幼兒園固定資產一般不對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供借用申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審批,園長簽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園外借固定資產要求辦好手續,收回時由財產保管員進行勘驗,有損壞的要依據損壞程度進行賠償。
四、固定資產的清查與整改
(1)幼兒園固定資產實行每學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進行總清查。
(2)幼兒園每學期的財產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門(班級)進行自查,再由幼兒園財產清查小組人員共同檢查,根據檢查情況進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組進行復查。
(3)清查工作要對固定資產實物及所有臺賬進行檢查,做到賬賬、賬表、賬實一致,做到固定資產所有采購、入庫、使用、維修、報廢程序的完整和手續的齊全。
五、固定資產的報廢工作
(1)對于無法使用的固定資產,財產保管員要統一進行登記,上報園長,進行報廢處理。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2)報廢單要由財產清查小組、總務處、幼兒園負責人共同簽字,說明報廢物品和原因,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并經區國資辦審核批準報廢。
(3)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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