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配各班使用的財產、物資要分類編號,立冊登記,由班級教師負責保管,每學年結束前清點班務財產,在保管員的見證下如數交班。新接管的班級教師按冊驗收,數目相符在交接欄內簽名,以示班務財產物資交接清楚。
二、各班保管使用的財產、物資,非本班人員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借用,定期歸還,如有損壞負責賠償。各班級教師、保育員必須根據工作需要,在認真填寫登記表格、簽字后領用、借用物品,借用物品要如期歸還,避免積壓與浪費。
三、班務財產在使用期間有損壞、遺失,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屬合理損耗的準予注銷并根據需要重新補發,登記入冊。屬不合理損耗,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嚴格做好三防(防盜、防火、防潮)工作,保證物品的安全、衛生、整潔,杜絕霉爛變質,做到手勤、腳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