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D1-3-16考核評價制度
時間:2016-02-18
來源:紅纓教育
作者:督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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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本園工作人員都必須按時接受工作質量的評價考核。
2.幼兒園成立工作質量考核領導小組,由園長擔任組長,支部委員參加。
3.考核領導小組的職責是:擬定考核內容及評價標準;確定考核方法;制定考核時間;根據考核中發現的情況提出改進、提高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考核內容包括:出勤情況,工作態度,履行本崗職責情況,工作成績。由考核領導小組根據不同時期的要求及各崗工作范圍擬訂詳細考核提綱。
5.每年考核一次。
6.教育質量評定結果與獎懲制度掛鉤。
7.考核結果進入個人檔案。同時作為晉級、稱職評定,選先進的重要依據。
8.每學期保教質量評價總結應作為階段制定保教工作計劃的重要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