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師給小朋友上課時,教學評價是少不了的,不要小看了老師的幾句評價;當然也不是一句“你真棒”就可以的。
來看看老師的教學活動評價存在哪些問題,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嘛。
案例一教學活動中老師習慣于手中拿著小紅星,只要幼兒舉手發言。她就在其手背或衣服上貼一顆星。
因此,老師每提出一個問題,就總有些高高舉起的小手,這使她變得異常忙碌,既要給舉手發言的幼兒貼星,又要操作演示教具。
幼兒也心急如焚,浮躁不安,因為他們要得到發言機會,就必須等教師給獲獎者貼完星后提問題。又生怕自己的星比別人少。
分析:該案例中教師一味地忙碌著給幼兒貼小紅星,使評價變得機械而枯燥,也使幼兒的活動進程不斷地被打斷和干擾,難以取得有效的活動結果。
活動評價的最終目的并不是為了記錄幼兒在活動中的一言一行,把幼兒在活動中的表現分出等級。
建議:教師在教學活動中的評價是為了調控幼兒的學習情緒,調動幼兒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如果幼兒已經能參與到活動之中,教師就沒有必要次次都給予幼兒獎勵。
教師的活動評價要盡量自然化,在幼兒真實的生活和學習情境中對幼兒實施評價,要盡可能地采用簡便易行的方法,如一個微笑、一個愛撫的動作等。
案例二在大班以小組競賽形式開展的活動中,教師輪番向各組提問,回答正確的可以得星。當教師提問到A組時,A組有許多幼兒舉手,一個平時表現一般的幼兒遲疑片刻后勇敢地舉起了手。
教師讓他回答問題,他答錯了。按小組競賽規則,A組不能加星。該幼兒在本組幼兒抱怨聲中尷尬地坐了下來:“本來可以得星的。都怪你!”該幼兒低下了頭,再也不敢嘗試回答問題了。
分析:在教學活動中,教師應通過激勵性的評價使幼兒能及時體驗到活動成功的喜悅,以激發起幼兒嘗試的勇氣和繼續努力的信心。
小組之間的競賽主要應看小組合作的表現,而不應以組員個人的表現作為評價的依據。
建議:某個小朋友回答不正確時,教師可以讓同組的其他幼兒及時補充和糾正。同時對回答有誤的幼兒也要找出其閃光點予以鼓勵,如表揚他敢于嘗試的勇氣。
案例三在中班的一節觀摩活動中,教師提出問題后,只要有幼兒答對了問題,教師就會帶領全班幼兒拍手并伸出大拇指說:“棒棒棒,你真棒!”活動中,“棒棒”聲此起彼伏,累計達十多次。
當幼兒在集體面前大膽表現時,教師就說:“你真聰明!”
分析:諸如此類的評價,忽視了幼兒獲得成功的真正原因,它可能使被表揚者產生驕傲情緒,認為自己比別人聰明,而逐漸放棄努力;也可能使其他幼兒不能正視自己的不足,失去努力的方向。
建議:在評價時教師要利用有針對性的、具有改進作用的評語,發揮評價的導向作用:要強調幼兒的成功來自于勤奮和刻苦,而不是表揚他們“很聰明、腦子好使、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