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原因由于幼兒園向師生提供的食品的進貨渠道、質量以及氣溫、消毒、加工、存放和操作人員的健康等原因,稍有不慎極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
二、預防辦法
1、幼兒園要始終堅持“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制訂制度,落實措施,加強教育檢查,責任到人。
2、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體檢,無健康證的人員一律不準上崗。
3、嚴格把好食品驗收關,杜絕不潔、變質或三無食品流入,做好驗收記錄。
4、規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燒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時要進入熟食間冷卻。
5、嚴格熟食間的管理,防止熟食品再污染。
6、做好留樣食物的記錄和簽名,留樣食品須保留48小時。
7、嚴格各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確,時間要保證。
三、處理程序一旦發生師生食物中毒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立即報局辦公室和業務科室,同時報區衛生監督所,托幼單位還要報區兒保所,幼兒園應立即把患者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
2、幼兒園主要領導要召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情況,制訂有效措施,具體落實人員分工。
3、幼兒園保健老師要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專冊登記,統計好患病師生的具體情況(包括:報價、人數、發病日期、主要癥狀、就醫情況等),積極主動配合區衛生監督所進行調查。
4、聽從區衛生監督所和專業部門的專業指導。 5.積極認真做好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諒解。
四、責任追究
在師生食物中毒時間發生、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關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履行報告職責,瞞報、謊報、疏于管理或玩忽職守,教育行政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或相應的行政處分,情況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