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紀律的關鍵期建立幼兒規則與安全意識
時間:2020-04-29
來源:Yojo幼兒園聯盟
作者: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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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半到3歲半是一個孩子遵守行為規范的關鍵期,又叫紀律關鍵期。從心理學角度來看,這段時間是孩子人生的第一個反抗期。這時候,孩子會走路,會說話,開始想要做點事情。家長們會覺得這些行為是孩子自主性、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表現,不能把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好奇心扼殺在這段時間,于是就會放任。但是放任不是沒有底線,必須要告訴他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至少讓他明白兩點:第一,規則意識,第二,安全問題。
規則意識:什么時候做什么事,這是規則;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事情想也不要去想,這也是規則。人是與他人結成社會的群居生活動物,必須按照一定的共同規則來生活:說話有禮貌、見熟人問好、說話做事分場合都是規則。在生命的早期必須把這些規則內化為孩子的生活方式——自律,自律是指依靠個人自我控制、自我管理來約束個體行為的手段;他律是指借助于約束強制手段來規范個體行為的手段。兒童的自律不是天生的,生命早期的兒童,內心里不可能存有一個自我評價系統。所有那些溫暖的自信、自我價值感、良性的自我評價、對行為結果的評估和抉擇……這些內在的東西,都必須靠一個外在的評價系統植入到孩子的意識中去。所以,他律是自律的基石,外部評價是自我評價的背景,沒有他律和外部評價來提供訓練、確定基調,自律和自我評價是不可能產生的。蘇霍姆林斯基說,“只有能夠激發學生去進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對社會的人來說,自由是相對的,規則是絕對的,不可以任性。這段時候必須要讓孩子懂得規則,一旦有什么越矩的地方,給予適當的懲罰,一定要讓他知道輕重。
安全問題:這個時候的孩子對一切事物都很感興趣。看見電源插座亮著,就想用手指去捅,能捅嗎?怕不怕電著?孩子對開車門也很感興趣,在汽車行進當中他要是敢開車門,要毫不猶豫地堅決制止。走路靠右側的邊邊、不獨自到水邊玩、不跟陌生人搭話、別人給的東西不隨便要……這些都是安全。我們提倡自然成長、尊重兒童自由發展,倡導教育要保護兒童天性,使身心自由地發展,反對在兒童的心靈成熟之前就向他們灌輸種種本是要求于成人的東西,以免摧殘兒童的心靈,提出讓兒童在生活中學習、在活動中學習,主動發展。但我們堅定地認為,必須讓孩子從小明白:不遵守規則,會付出自由的代價;不相信安全,會付出生命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