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園長和幼師來說,每天看著孩子們那一張張天真可愛的笑臉,是最幸福的時候,當孩子進入幼兒園的時候,那么孩子們的安全就是園長和幼師們所最為關心的問題,但是不是只要孩子在幼兒園,那么如果孩子出現一些問題,就一定是幼兒園的責任呢?想要了解這個問題,那么就需要對相關的法律法規有一個深刻的認識。
幼兒園應有保護義務
國家教育部2002年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7條明確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但法律有規定的或者學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擔相應監護職責的情形除外。”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提出“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關于幼兒園過錯責任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幼兒園的保護義務包括安全教育根據幼兒的年齡和認知能力對幼兒定期進行安全教育;開展活動前,檢查場地、設備、幼兒衣著(鞋子),交代紀律與游戲規則;
規范管理完善幼兒園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如飲食衛生、安全保衛、健康檢查等制度),制定合理、明確的幼兒行為規范制度;確保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用具等符合安全標準。
照看幼兒在園期間,對其進行指導監督/宏觀照看。不擅離崗位(如有急事需要離開,應請別的教師代管) 、不讓幼兒獨處、活動前后清點人數。放學后,對幼兒提供照看,直至完成交接。對于特定危險,幼兒教師應在可以預見的范圍內,履行合理的安全注意義務。
及時處理事故發生后及時通知監護人;采取必要救助措施。
幼兒園安全事故的責任分析
幼兒園的法律責任:過錯責任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監護人的法律責任:無過錯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32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律師意見
發生在幼兒園內的意外傷害事故主要可以分為“他傷”和“自傷”兩種情形,但無論是哪種傷害,都涉及到幼兒園責任承擔的問題。
對此,律師的解釋是兒童在幼兒園期間,家長的監護責任轉移到了幼兒園,當兒童受到人身傷害時,幼兒園自然要承擔主要責任。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至于幼兒園和傷害他人的兒童的家長,在責任承擔比例上如何分配,則需要根據公平原則,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家長退園怎么辦?
在家長與幼兒園的糾紛中,涉及到的另一法律問題,便是在雙方矛盾激化后,幼兒園采取了要求其退園的做法。那么,類似情況下幼兒園是否有權單方要求幼兒退園?如果可以,需要履行哪些具體的程序?
“學校是否可以單方面要求退園取決于雙方簽訂的入園合同的約定,法律對此并沒有強制性規定。”幼兒入園,園方與家長確立的合同屬于服務合同,如果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了可以單方面退園的條款,那么幼兒園就擁有了相關權利。
但是園方要求退園時必須有符合合同規定的充足理由,應當履行告知義務,例如通過郵寄通知書、由兒童監護人簽字等方式解除合同關系等,具體的退園程序也要依據合同而定,如果未履行相應手續仍然會構成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幼兒園安全事故的防范
1.創設安全的生活環境,提供必要的保護措施。
·要把熱水瓶、藥品、火柴、刀具等物品放到幼兒夠不到的地方;陽臺或窗臺要有安全保護措施;要使用安全的電源插座等?! ?/span>
·在公共場所要注意照看好幼兒;幼兒乘車、乘電梯時要有成人陪伴;不把幼兒單獨留在家里或汽車里等。
2.結合生活實際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外出時,提醒幼兒要緊跟成人,不遠離成人的視線,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不在河邊和馬路邊玩耍;要遵守交通規則等。
·幫助幼兒了解周圍環境中不安全的事物,不做危險的事。如不動熱水壺,不玩火柴或打火機,不摸電源插座,不攀爬窗戶或陽臺等?! ?/span>
·幫助幼兒認識常見的安全標識,如:小心觸電、小心有毒、禁止下河游泳、緊急出口等。
·告訴幼兒不允許別人觸摸自己的隱私部位。
3.教給幼兒簡單的自救和求救的方法。
·記住自己家庭的住址、電話號碼、父母的姓名和單位,一旦走失時知道向成人求助,并能提供必要信息?! ?/span>
·遇到火災或其他緊急情況時,知道要撥打110、120、119等求救電話。
·可利用圖書、音像等材料對幼兒進行逃生和求救方面的教育,并運用游戲方式模擬練習。
·幼兒園應定期進行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的逃生演習。
雖然意外的發生,不受我們控制,但我們依然要將所有可能發生意外的因素都考慮到、注意到;與其去想出現意外后該怎么去辦,倒不如將意外發生的概率降到最低,這樣無論是對孩子、家長、園所都能夠避免意外所帶來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