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幼兒園中大班幼兒的安全認知水平,有助于我們把握中大班幼兒認知發展的整體規律和發展趨勢。相應的,我們在農村幼兒園開展安全教育的時候,就需要遵循幼兒安全認知的發展規律,采取與幼兒安全認知發展規律相適宜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對幼兒進行更有效的安全教育。
研究過程中,將安全認知分成了五個方面,并且研究者在對每一個方面進行總體水平分析的同時,也對各方面的具體內容進行了個別的分析,以展示中大班幼兒對不同內容的安全認知水平的發展特點,這對于今后進行安全教育的內容有一定的啟示作用。影響幼兒安全認知發展有多種因素。
1、幼兒思維水平
中大班幼兒的思維發展水平仍處于直觀形象思維階段,因此幼兒對于危險的認識往往只停留在表面,幼兒只能對直覺到的某一特點進行簡單的推理。如在考察幼兒對行為活動引起的安全事故的判斷水平時,幼兒認為“在脖子上掛飾物”這一做法是正確的,因為這樣漂亮,即使是認為這樣做不正確,也有部分幼兒陳述原因如下“媽媽說小孩子不能戴,要長大才能戴的”。幼兒很難意識到本身不是很危險的物品也可能因為行為方式或者情境變化等原因變得十分危險,幼兒常常會忽視看起來并沒有危險的物品或行為,結果被其傷害。
中大班幼兒思維有形象直觀的特點,因此安全教育應采取直觀形象的教學方法以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教師可采用講故事、教師真人演繹等方法,增加與幼兒的互動,引起幼兒對安全事故的關注,從而更有效的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教育水平。幼兒對與自己無關的安全事故沒有興趣,且不容易引起幼兒的注意,教師可選取發生在幼兒身邊的事例隨機對幼兒進行教育,引起幼兒的重視,加深其印象。
2、早期的安全教育
早期的安全教育包括家庭和托幼機構對幼兒進行的安全教育。家長和教師的安全教育方式對幼兒安全意識的培養有重要的影響作用。
訪談中,許多幼兒被問及對安全事故進行判斷的原因時,會說“奶奶告訴我的”、“媽媽不讓我做”、“老師會罵的”、“這樣不是好孩子”、“站在凳子上去拿好吃的,會把凳子踩臟的”、“不能把珠子放到鼻子里,太臟了”等等,幼兒雖然認為行為不妥,但是不知道主要危險是什么。雖然幼兒被禁止從事一些危險的活動,甚至因為從事過該類活動而受到過成人的批評,但是他們并不知道危險在哪里,為什么有危險。這樣,幼兒非但沒有因為成人的教育而有了較高的安全意識,反而因為對這種行為規則感到莫名其妙,因此,幼兒將注意力轉向成人的要求而不是安全問題本身,使安全教育成為一次簡單的道德說教或者衛生要求。
有效的家庭教育或者托幼機構的教育都能夠促進幼兒安全認知的發展。
受家庭教育的影響,訪談中一些幼兒表現出較同齡人高的認知水平,如一名大班幼兒,他對訪談中各項內容的認知水平都高于同齡幼兒,特別是對于安全標志的認知,六個安全標志中他都能準確說出其含義,因為該幼兒的認知水平明顯高于其他幼兒,所以我便問他怎么會知道這么多的,該幼兒回答說:“這是媽媽教的,家里有一本書,上面都是圖片,吃過晚飯,媽媽就給我講的。”我想,家庭教育對該幼兒的安全認知發展應該起到了很重要的促進作用。
研究顯示,幼兒對幼兒園比較重視、常進行教育的安全事故的認知水平較高,如對“火災”的應對策略,而對于幼兒園較少涉及的方面的認知水平則較低,如對“地震”的應對策略,甚至有很多幼兒都不知道什么是地震。
可見早期的安全教育是幼兒安全認知水平的一大重要影響因素。
3、對農村幼兒進行的安全教育應符合幼兒安全認知的發展規律,應依據幼兒安全認知發展的年齡段特征選擇適宜不同年齡幼兒的教學內容。
在調查過程中,研究者發現,幼兒對于安全標志“當心有毒”的認知水平較低,部分幼兒認為這是“海盜船”的標志,但是當研究者追問“如果有個東西上面貼了這個標志,你覺得這個東西能不能碰?能不能吃?”幼兒均表示不可以。同樣對于標志“有電危險”,部分幼兒將之當作“郵電局的標志”。研究者認為在脫離具體情境的情況下向幼兒展示標志,是導致幼兒認知水平偏低的原因之一。這就給了教育者以啟示,對于幼兒的教育需要結合具體情境,將安全知識更具體、更生動的展示給幼兒,以達到更有效的教育效果。
4、幼兒對于安全事故的后果的認識有夸張的成分
研究中我們發現,幼兒對于行為活動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認識比較極端,幼兒對于安全事故的后果的認識有夸張的成分,包括過分夸大或者夸小兩種。幼兒動則以“會死的”、“要進醫院動手術的”、“要被警察抓走的”或者“把它(小珠子)拿出來就沒事了”等或夸大或輕視的語言來判斷安全事故,而且有這種看法的幼兒不在少數。過分夸大或者輕視的態度都不利于幼兒安全認知的發展以及幼兒安全意識的培養。
過分夸大危險結果的心理,常使幼兒“不敢越雷池半步”,幼兒的安全意識較高,但由于缺少體驗與鍛煉,這樣的幼兒在安全事故發生時往往會手忙腳亂,也許只是小小的危險,由于缺少鍛煉,卻造成較嚴重的傷害;過分輕視安全事故的幼兒呢,由于對安全事故后果的輕視以及對自己能力的夸大,安全事故發生在這類幼兒身上的可能性往往偏大,對安全事故后果的輕視可能使幼兒缺少自我保護意識。
有的成人為預防幼兒發生安全事故,常常會夸大該行為的后果,以此來引起幼兒的注意,而幼兒如果在偶然間體會到后果并不像成人說的那么嚴重時,經驗可能會勝過知識而主導幼兒的行為。因此,安全知識的授予,應該基于幼兒的安全經驗。
以合理的態度培養幼兒的安全意識,需要教師以及家長以客觀的、科學的態度教給幼兒有關安全的知識,不夸大,不貶低危險,而是盡量將危險的本質屬性展示給幼兒,讓幼兒去理解。隨著幼兒年齡的增長,我們可以教幼兒去判斷日常生活中的危險情境,這可能比將行為的后果夸大以竟是幼兒,或者以說教的方法禁止幼兒的某種行為更為有效合理。
5、注意幼兒認知與行為一致性的培養
幼兒的安全認知指導著幼兒的安全行為,但是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幼兒的安全認知與其安全行為往往會出現不一致。如“吃飯時講話”這一行為,所有幼兒都認為該做法不正確,但是在被問及自己吃飯時是否講話時,有些幼兒就表示自己吃飯的時候會講話,而經過研究者觀察,大部分幼兒有吃飯時講話的習慣。同樣的,幼兒對“在脖子里掛東西”這一行為也存在知行不統一的現象,部分幼兒能認識到這一行為可能誘發的安全事故,但是脖子上卻掛著生肖玉佩等飾物,幼兒表示生肖玉佩是可以掛的。
安全教育的效果最終應落實在幼兒的行為上,因此幼兒安全教育的關鍵任務在于提高幼兒安全意識的同時使幼兒的安全認知與行為達到一致。
6、家長教師要做好榜樣作用
研究中發現,很多幼兒對于危險的不準確認知,很大程度上來自于家長或者教師的示范的作用。如對于“過馬路時,如果有車開過來了,還繼續過馬路”這一行為的判斷,有幼兒在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后,接著又說了自己媽媽的做法:“我媽媽經常會闖紅燈的,看到車子過來了,媽媽就騎著車子帶著我趕快過去”,該幼兒在說自己媽媽的這種做法時,臉上驕傲、肯定、慶幸、淡然的表情多于對媽媽做法的質疑。
如此的“言傳身教”又怎能使幼兒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增加自我保護能力呢?家長是幼兒最好的老師,因此,家長首先得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端正自己的行為,家長也應配合幼兒園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當然這種教育首先要從自身做起,保證自己的行為與對幼兒的教育的一致性。同樣的,幼兒園教師作為幼兒行為的引導者之一也應注意自己的行為,起到榜樣的作用,言傳與身教并重,這是對幼兒進行有效安全教育的前提和基礎。
供稿:徐寧 校對: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