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是幼兒健康的重要組成部分,經過近年來國內外許多幼兒工作者和心理衛生專家共同研究,對此提出了一些初步的看法。綜合起來,幼兒心理健康的標準有以下幾個方面:
1、 智力發展正常
智力的定義至今仍沒有統一,但無論是專家還是普通人,都力圖從三個方面概括智力特征: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言語能力和社會能力。智力一般被看作是以思維能力為核心,包括觀察力、注意力、記憶力、想象力和操作能力等各種認識能力的總和。現在,專家們已經編制出各種智力量表來衡量人的智力水平。如斯坦福-比納兒童智力量表、韋氏兒童智力量表等。大多數幼兒都處于平均狀態,能與周圍環境取得平衡和協調,屬于心理健康的幼兒。
因此,智力正常或超常只能作為心理健康的標準致之一,不是唯一的標準。幼兒正處于智力迅速發展時期,為幼兒做智力測驗時要考慮智力的年齡標準和發展效應,防止濫貼"標簽"現象。
2、 情緒健康、穩定
情緒是人對客觀事物與人的需要之間的關系反映,表現為喜、怒、哀、樂等形式的內心體驗。健康、穩定的情緒反映了人中樞神經系統活動的相對平衡狀態,表示人的身心處于積極的平衡狀態。
積極的情緒狀態不僅使幼兒愿意學習,而且學得快。它有利于幼兒的智力操作;有助于促進幼兒朝氣蓬勃、活潑開朗的良好個性的形成;有助于幼兒的正常生長發育。消極的情緒則會導致幼兒各種消極行為的發生,智力操作效果差,養成不良的性格,不利于幼兒生理健康等。心理健康的幼兒積極的情緒具體表現為:不經常發怒、不無故摔打玩具與其他什物;生活起居正常,能按時入睡,睡眠安穩、少夢魘;無吮吸手指或咬物入眠的習慣;基本上能聽從成人的合理囑咐,不過分的挑食、揀穿、不經常無理取鬧等。
隨著年齡的增長,特別是幼兒腦的發育和語言的發展,幼兒的情緒在不斷豐富和深刻化,由生理需要是否滿足產生的簡單反應,發展成為帶有一定社會內容的,較為復雜的表現形式;由很大的沖動性和易變性發展為自我調節不斷加強,由外露發展到內隱,情緒穩定性逐步提高。因此,父母、教師要以自身為幼兒的良好情緒樹立榜樣,同時對幼兒的教育、管理應有正確的態度,引導幼兒積極情緒的形成。
3、樂于與人交往,人際關系融洽。
幼兒的人際關系雖然比較簡單,技能也比較差,但是,健康的兒童樂于與人交往,也希望通過交往而獲得別人的了解、信任和尊重。
4、行為統一和協調
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的思維變得有了條理,主動注意時間逐漸延長,能較好的控制自己的行為,表達感情的方式日趨合理和成熟。
5、 性格特征良好
性格是個性的最核心最本質的表現,它反映在對客觀現實的穩定態度和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之中。心理健康的兒童,一般具有熱情、勇敢、自信、主動、誠實等性格特征。
在日常生活中,一個心理健康的幼兒應表現出:有充沛的精力;心情開朗、愉快、樂觀;態度積極主動;能與小朋友和睦相處,在集體中收到歡迎和信任;能較好地適應環境的變化;沒有不良行為、不良習慣;注意力能集中;睡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