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外集體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1.現場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隨隊的年級部主任、班主任及相關教師組成。
2.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3.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救援,并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4.應急狀態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暢通?;顒拥母髂昙?班級)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年級(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5.參與活動的任何集體和個人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班主任積極做好對學生的安撫工作,突發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職員工應當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二、監測與報告
1.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取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匯報,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系。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3.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及時通知家長及其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2.保護現場、了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并保護現場,采集有關證據,以利于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3.重大的傷害事故要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
4.前往醫院探視,隨時掌握傷者身體康復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