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奧爾夫音樂教育是元素性的音樂教育
奧爾夫編寫的音樂教材采用的是最原本的、最樸實的音樂素材,如用簡易、不斷反復的固定節奏,用易唱的五聲音階旋律,用最常用的大、小調式,用短小的回旋曲式……他用這些最基本的音樂表現要素來表達人類最本原的思想情感。他認為,表達得越具有本原性、單純性,效果就越直接、越強烈。
二、奧爾夫音樂教育是主體性的音樂教育
奧爾夫認為:在音樂教育中音樂只是手段,教育人才是目的。因此,音樂教育的首要任務是為眾多的將來不是音樂家的孩子著想,使他們樂意參加音樂活動,能夠成為積極的和有一定水平的音樂欣賞者,能夠從音樂中享受到樂趣。同時,也必須為今后要從事音樂藝術的孩子打好基礎。奧爾夫說:“我想到的不是有特殊才能的兒童教學,而是最廣泛基礎上的教學,哪怕是中等的和才能較差的兒童也能參加。”因此,他主張在輕松、愉悅、民主的氛圍中,在師生、兒童之間平等對話和交流中,共同建構音樂教學活動。如:在校門外空地上上課,教師爬到樹上吹笛子,孩子在地面上圍著樹干敲打樂器、唱歌、跳舞。
三、奧爾夫音樂教育是綜合性的音樂教育
奧爾夫音樂教育觀認為:對于處在個體發展原始(初級)階段的兒童來說,獲得全面、完整的綜合性審美體驗是十分重要的。從藝術的本原上看,音樂、舞蹈、語言本來就是連為一體不能分割的。兒童從事音樂學習行為實際上就是人類原始藝術活動的一種再現,兒童音樂教學活動不能局限于音樂范圍之內。在綜合性藝術觀的指導下,奧爾夫兒童音樂教學組合了大量的自由吟誦、即興舞蹈、歌唱、奏樂等藝術實踐活動。可以說,音樂、舞蹈、語言及創作、表演、欣賞等藝術實踐活動的一體化綜合性教學己經成為奧爾夫兒童音樂教育體系的“注冊商標”。
四、奧爾夫音樂教育是創造性的音樂教育
正如一切原始形態的藝術活動都帶有自發性、創造性一樣,奧爾夫倡導的音樂教育的一個基本點就是創造。正如奧爾夫兒童音樂教育思想所確認的:音樂是一種必須由人們自己創造的音樂,人們不是作為聽眾,而是作為合奏者參加到音樂中去。奧爾夫還明確指出:“讓孩子自己去尋找,自己去創造音樂,是最重要的。”因此,仔細觀察奧爾夫音樂教學活動就會發現:創造,尤其是即興創造在奧爾夫兒童音樂教育中占有很大比例。
奧爾夫音樂教育思想影響深遠,它對幼兒音樂教育有著積極的啟示意義。
一、音樂教育應適合兒童身心發展特點
奧爾夫認為“教育應該順應兒童天性”、“兒童是音樂活動的源頭,一切音樂活動均產生于兒童的內在需要”。因此,兒童音樂教育內容的建構應充分尊重兒童,促進兒童個性的自主發展,必須研究和了解兒童的興趣與需要,將貼近兒童生活的素材和內容納入到兒童音樂教育活動中去。例如,奧爾夫就將布谷鳥叫的下行三度作為旋律學習的起點,兒童的名字、兒歌、童謠以及花草樹木等作為詞的起點。這些素材符合兒童學習音樂的自然天性,是兒童容易進入的天地。
二、音樂教育應整合多種藝術形式
在奧爾夫音樂教育活動中,兒童不僅唱歌識譜、演奏樂器,而且還自由朗誦、即興舞蹈、歌唱、奏樂。這種歌、舞、樂三位一體與創作、表演、欣賞三位一體的綜合教學形式符合人類生活的原始性、原本性,同時也符合個體發展處于初始狀態的兒童的音樂學習的天性。它為兒童創造了獲得全面、豐富、綜合的審美體驗的機會。因此,我們在音樂教育中應避免人為地割裂各種藝術形式,應合理整合各種藝術形式,發揮它們的綜合效應。兒童的音樂教育活動本身就是綜合的活動,只有將課程內容、形式、方法等綜合起來,才能促進兒童健全的審美心理的建構,使其成為身心全面和諧發展的人。
三、音樂教育應注重發揮兒童的創造性
奧爾夫教育體系中的創作活動主要表現為即興創作。他認為,即興是最古老、最自然的創作形式,是人生而具有的,是情感表現的最直接形式。在即興創作過程中,兒童面對挑戰,內心充滿創作欲望,能夠全神貫注地投入到創作中去,進而喚出他們潛在的創作能力。因此,我們在音樂教育中應盡量避免“技能化”傾向,注意激發兒童音樂創作的興趣和欲望。讓兒童充分體驗音樂的魅力,在體驗的基礎上,鼓勵兒童運用多種形式將自己的音樂理解表現出來,突破傳統模仿式教學的弊端,真正發揮兒童的探索性和創造性。